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 化项目。
2、2020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 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19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结题需提交材料
1、结题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2、项目研究感受:300—800字,由团队负责人完成,可从学习知识能力、创新思 维拓展、研究过程中的意志锻炼等各方面撰写,题材内容不限。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院内验收
各学院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 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 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佐证材料。
2、校级验收
根据院内验收情况,各学院如实填写《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 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7),同时上交各个项目的验收材料(浙 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2021年 新苗项目学生学分认定信息表(见附件4)。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专家验收通过,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对无正当理由,自 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对项目管 理不力的单位,团委将酌情减少该单位下一期申报指标。
2、请各位负责人于11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发送至人文与传媒学院团委科研部邮箱wangrui@nb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验收不通过。(项目结题报告书以“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宁波大学2020R405001绿色消费情境下消费者为何言行不一?——来自 ERP 的证据”,命名请与验收汇总表顺序保持一致,不得变更)、验收汇总表(附件7)和学分认定信息表(附件4)(验收汇总表填写务必要完整,相关材料填写注意不要变动原附件相关格式,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需和立项文件完全一致)。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人文与传媒学院团委、学生科技创新协会相关人员。
联系人:汪瑞
联系邮箱:wangrui@nbu.edu.cn
联系电话:18758459612
附件:新苗结题验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 4.2021年新苗项目学生学分认定信息表 5.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宁波大学项目名单 6.2021年新苗结题文本填写标准说明 7.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人文与传媒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4日